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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政策是为了帮助那些在求职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居民,特别是那些长期失业、残疾人、大龄人员等特殊群体,提高他们的就业机会和生活质量。以下是对荆州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政策的全面解读汇总:
### 政策背景 - "目的":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对象":荆州地区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 补贴对象 1.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家庭成员均无业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2. "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3. "残疾人员":持有残疾证,就业困难的残疾人。 4. "大龄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上,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 5. "失业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根据不同类型的人员,补贴金额会有所不同。 - "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1年,具体情况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 补贴条件 1. "登记失业":必须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2. "接受就业服务":需积极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 3. "符合条件":符合上述补贴对象的标准。
### 补贴流程 1. "申请":向当地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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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政策汇总一览
一、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及标准:
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4.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招用(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期限分别计算。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补贴标准: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年限计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或政策享受期满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就业培训补贴
补贴条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九类人员。
补贴标准:根据培训专业及参加培训时间,可享受200元至2000元培训补贴。
四、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重点对贫困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高校学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等开展创业培训。
补贴标准:按培训类别分别给予300元、1200元、1500元培训补贴。
五、就业创业培训生活费补助
补贴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按规定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与培训补贴同时申报。
补助标准: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天培训天数。对非全天培训,按照1天6个课时计算生活费补助。
六、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及标准: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营业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2000元的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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