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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详解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改善住房困难家庭的生活条件,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荆州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该政策旨在通过给予符合条件的家庭一定的经济补贴,帮助他们租赁到适宜的住房。
二、补贴对象
1. 具有荆州城区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 2. 无房家庭; 3. 新就业无房职工; 4. 在荆州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三、补贴标准
1. 住房困难家庭:根据家庭人口、住房面积等因素,按月给予一定金额的租赁补贴; 2. 无房家庭:按月给予一定金额的租赁补贴,用于租赁市场住房; 3. 新就业无房职工:按月给予一定金额的租赁补贴,用于租赁市场住房; 4. 在荆州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按月给予一定金额的租赁补贴,用于租赁市场住房。
四、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具有荆州城区户籍; 2.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 家庭收入低于当地规定的收入标准; 4. 申请人须在荆州城区有稳定就业。
五、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 2. 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住房保障部门发放租赁补贴。
六、补贴举报 -
荆州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一览
一、保障对象
本市中心城区低保(含分散供养的城市特困供养对象)、低保边缘住房困难家庭(含享受优待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市场上租赁住房且纳入公租房轮候库的家庭)和在城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
二、申请条件
1、低保、低保边缘和享受优待住房困难家庭:点击查看
2、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点击查看
3、在城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点击查看
4、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困难家庭:点击查看
注:以下家庭不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1.住父母或子女的自有住房、单位公房和国有直管公房,现住房建筑面积超过保障面积的。
2.国有直管公房承租户因房屋征收拆迁领取了货币补贴的。
3.因离婚住房由一方居住造成另一方无房但仍居住原住房及离异未满五年的。
三、补贴标准
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点击查看
四、申报材料
1、低保、低保边缘和享受优待住房困难家庭:点击查看
2、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点击查看
3、在城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点击查看
4、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困难家庭:点击查看
五、审核程序
公租房租赁补贴审核程序:点击查看
六、补贴发放
租赁补贴按月核发。原则上每月15日发放当月租赁补贴, 年审阶段或特殊情况延迟发放。新增家庭审核通后‘补贴从次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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