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公租房办理流程详解,轻松实现宜居梦想

荆州 更新于:2025-01-19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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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州公租房办理流程详解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荆州户籍或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4. 无房户或住房面积不足保障标准。
    二、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 (3)收入证明; (4)住房证明; (5)申请表。
    2. 提交申请:申请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
    3. 审核公示: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社区公示栏公示审核结果。
    4. 确认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将被确认为公租房保障对象。
    5. 选房配租: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公租房项目,并参加摇号或排队等待配租。
    6. 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选中公租房后,与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7. 缴纳租金: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
    8. 享受公租房权益:申请人入住公租房后,可享受公租房的各项权益。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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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州公租房审核程序一览

      一、面向社会公开分配的公租房、定向供应公租房和租赁补贴的申请审核程序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其实际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未设置社区居委会的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提出申请,填写《荆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对申请信息及申请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同时签署《居民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授权书》。

      2.受理:申请对象条件和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社区居委会予以受理,录入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每月20号将申请材料报送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办),资料不齐全、信息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3.初审:街办应在收到申请资料的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初审时街办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及户籍、低保低收入、承租住房等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社区居委会可以协办。经初审认为符合条件的,街办签署审核意见,编制初审合格家庭汇总表,并在申请人居住地社区公示7后连同申请资料报送区住建局。

      4.复审:区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保障资格进行复审。市公租房运营中心应当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承租国有直管公房情况进行比对,将比对结果反馈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在收到区住建局委托后15个工作日内,就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财产进行核对,出具核对报告。

      5.终审:经复审合格的,由区住建局登记为公租房保障对象,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市房屋征收补偿与住房保障中心。经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区住建局应当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市征收补偿与住房保障中心在收到区住建局审核上报的结果后进行终审并在市住建局官网公示15日。

      企业申请租赁补贴的职工较多(15人以上)时,可由企业代为职工集中向区住建局提出申请。企业集中申请租赁补贴的,由职工本人对其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签署租赁合同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区住建局应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集中申请受理、审批;其中,企业集中申请的对象需审核收入、财产的,区民政局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

      二、面向企事业单位整体配租的公租房的办理程序如下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将符合条件的职工人员花名册、信息真实性承诺书等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公示7日,公示完后将资料提交辖区住建局复审。

      3.区住建局接到申请资料后,应按照规定条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将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职工名单录入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并签署审批意见上报市房屋征收补偿与住房保障中心。

      4.市房屋征收补偿与住房保障中心在收到区住建局审核结果后进行终审并在市住建局官网公示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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